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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统计人员浅谈“八件实事”统计工作
2008-02-22 10:29  文章来源:临武县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近几年来,按照执政为民和建立亲民、务实、法治政府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连年作出为民办八件实事的重大决策。临武县委、县政府对“八件实事”十分重视,县委办、政府办每年印发了《为民办八件实事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作出圆满完成八件实事的承诺。“八件实事”是一项新的工作举措,适应这一工作需要,县统计局肩负了对其数据进行统计的历史使命。
  一、统计部门为什么要抓八件实事的统计工作
  第一,是统计法律法规赋予的主要职责、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法》第八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权对同级各主管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使用的统计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数据来源和计算有错误的,应责成纠正,发现弄虚作假的,应及时查处”。统计部门抓八件实事完成情况数据的统计,正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具体体现。
  第二,是依法履行统计指导义务和对政府及责任单位领导负责的需要。《统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各部门,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这些统计机构和统计负责人在统计业务上接受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各责任单位八件实事的完成数据实际上就是统计的结果,是一项统计工作。根据《统计法》的规定,统计部门有义务和责任对各责任单位包括八件实事在内的各项统计业务进行指导。
可见,统计部门抓八件实事数据的统计工作,既是权力,也是义务。如果统计不规范,数据不可靠,经不起检查评估,得不到上级认定,就会出现目标任务不能完成的问题。各责任单位的领导同志,特别是统计员、联络员对统计部门为什么要抓八件实事的统计工作要形成共识。
  二、抓好八件实事数据统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八件实事数据统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民办实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具体内容;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县委、县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反复强调,以确保全县八件实事如数如质如期完成。八件实事统计数据是其完成进度情况的反映,也是评价其完成好坏的依据。作为承担八件实事完成情况统计的部门和同志,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紧迫感,切实搞好八件实事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八件实事完成的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领导采取措施,促进八件实事全面而高质量地完成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明确责任,扎实有序推动八件实事数据的统计工作。八件实事数据统计工作,是八件实事考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件牵涉单位多、范围广、业务具体、要求很高、难度很大的工作。要把这项工作搞好,在县考核办、县统计局和县直责任单位之间,需要明确责任、理顺关系、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市委办、市政府办通知明确要求,县八件实事考核指标数据的统计由县统计局负责,大家要抓好落实,确保数据真实。因此,各责任单位对县统计局开展此项数据统计工作应给予大力支持。
  (三)紧密配合,圆满完成八件实事数据的统计工作任务。
  一是遵照统一要求,及时报送完成情况。市统计局已经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报送上一级主管单位八件实事完成情况的数据,须经统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方能生效。因此,各责任单位要做到主动向县统计局报送完成情况资料,以免工作被动。一做到在月后3日前报送;二做到各项指标数据有分乡镇社区和基层单位一览表的资料;三做到有文字说明,其内容包括完成进度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需要提请有关方面解决的问题。
  二是健全统计制度,规范统计基础工作。一方面从下至上实行“统计报表制”,即具体落实单位向县责任单位上报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再向县统计局上报完成情况报表。另一方面,上报单位及责任单位都要建立统计台帐,做到数据来源清楚、查之有根有据,令人信服。而不是坐在办公室摸脑壳,闭门造车,上下脱节,数据更不衔接。
  三是抓好业务学习,严格按照标准统计。郴州市统计局每年关于印发《八件实事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的通知,是统计和评估、认定八件实事数据的规定标准,对此,各责任单位和县统计局都要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各责任单位和县统计局,对“八件实事”基层落实单位或承办单位完成情况的统计数据,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核实,对弄虚作假、虚报完成情况的,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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