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政府设立了产业引导专项基金,每年按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5%列入财政预算;对当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按照年纳税额分档次进行奖励;县财政每年从产业引导专项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业园区用工服务工作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补贴;对投资项目应收取的主要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国家、省、市收取的部分外,县级收取部分实行“捆绑式”收费,实际收取费用最高不超过最低下线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