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结合省给郴州先行先试用地方面政策,出台系列优惠政策,在用地上,对两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性企业,所需土地按“招、拍、挂”的程序运作,以工业用地类别按挂牌价出让,高出部份由县财政予以补贴。三年内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度税收在1000万元以上或月用工超过500人的生产性企业,所需土地实行一事一议,并单独议定其它相关优惠政策。兴办生产性项目租用土地使用权的,其租金执行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最低标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采取将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外来投资者共同兴办工业、农业产业化、旅游景点开发等项目。